全国教育工作会议召开和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督导办在教育部党组的领导下,紧紧围绕落实教育规划纲要,以健全督政、督学、监测三大制度体系为抓手,试点先行,以点带面,不断创新教育督导工作机制体制,积极开展督导评估、检查验收和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切实加强督导队伍建设,有效发挥了教育督导的监督、指导作用,各项工作进展顺利。
一、落实教育规划纲要的进展及成效
(一)积极推进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工作
一是积极推动《教育督导条例》出台。教育规划纲要颁布后,积极推动《教育督导条例》的出台工作。
二是积极推动教育督导体制改革。指导天津组建了“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负责管理全市教育督导工作。委员会主任由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市长兼任,直接对市长负责。委员会主任兼任总督学,部分副主任兼副总督学。委员会办公室为实体机构,有专门编制和专职队伍。为在全国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开了好头。与此同时,认真指导重庆市、天津滨海新区等地开展了建立相对独立教育督导机构的改革探索,并取得了积极进展。
三是配合做好教育体制改革项目工作。认真落实我办牵头承担的四项重大教育改革项目任务。根据不同项目的侧重点,组成课题组,有序开展研究工作。积极指导地方做好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实践项目,各地改革试点有序推进,初见成效。
四是发布国家教育督导报告,建立约谈机制。《报告》对全国各地中等职业教育发展状况进行了总体评价,并提出相关建议。在《报告》发布之前,采取约谈的方式,要求在《报告》中存在问题的部分省区到教育部,与部领导面对面交流如何做好整改工作。约谈制度是健全督导公告制度和强化教育监督问责机制的创新举措,促进了地方政府更好地履行教育的职责。
五是针对教育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检查,强化限期整改机制。组织全国各地集中开展校园安全专项督导检查,分别对天津、河南等5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北京、吉林、江苏等10个省(区、市)进行了职业教育和学校体育卫生工作专项督导检查,了解情况,查找问题,提出建议。同时,进一步向各地提出了限期整改的时限要求,要求按期尽快提交整改报告,落实整改措施。
(二)围绕促进教育内涵发展、教育质量提高,做好督政、督学和质量监测工作
一是做好“两基”国检和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督导评估政策制定工作。于2010年11月对云南省实现“两基”工作进行了全面督导检查,并认定云南省实现了“两基”目标。组织国家督学对未实现“两基”的省区进行工作指导,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积极开展《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的制定工作。认真做好《中小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中小学校督导评估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修改制定工作。
二是推进督学责任区建设,提高督导队伍专业化水平。研究制定《关于建立和完善督学责任区制度的指导意见》,筹备召开全国督学责任区现场会。加强督学资格和职级制度研究,指导京津沪渝四市开展督学资格和职级制度的试点工作。加强督学培训,举办4期督学培训班,全面提升督学队伍专业化水平。
三是认真做好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质量监测和全国义务教育常规监测工作。对天津等八省(直辖市)79个县的中小学生进行测试和问卷调查。积极做好对北京、河北等11个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英语学习质量和体育学力状况的监测准备工作。支持各省开展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工作,指导地方探索建立中小学教育监测评估机制的试点工作。
四是积极做好教育督导的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了欧洲五国教育督导制度的比较研究等。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及打算
一是进一步推进教育督导制度建设。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尽快出台《教育督导条例》,并制定《条例》配套政策措施。《条例》出台后,认真组织战线做好学习宣传贯彻工作。
二是继续做好重大教育改革项目推进工作。继续做好调研、论证工作,进一步发挥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优势,撰写项目报告。同时,指导各地边实践,边总结,边提升,发掘各地有益的经验和探索,适时以多种方式进行宣传推广,带动更多的地区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改革。
三是进一步完善教育督导工作机制。要完善督导检查限期整改制度。根据督导检查情况提出督导意见书,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期限。要建立督导检查结果公报制度和评估结果公示制度。按规定程序反馈督导评估结果,定期发布督导公报。要健全教育督导问责机制及约谈制度,督促政府履行教育职责。
四是做好督政、督学和专项督导检查工作。指导未实现“两基”省份完成“两基”国检工作;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及相关的指标体系,印发《学校素质教育督导评估办法》和《地方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督导评价办法》;开展全国教育工作先进县认定工作;印发《中等职业教育督导评估办法》;组织对内蒙古、辽宁、湖南等九省中小学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的专项督导检查;配合教改办做好开展教育规划纲要贯彻落实情况的检查工作。
五是做好义务教育常规监测和义务教育阶段相关学科教育质量监测工作。修订义务教育常规监测指标体系,做好今年全国义务教育常规监测工作,形成监测报告。做好对北京、河北等11个省(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英语学习质量和体育学力状况的监测工作,研制英语、体育学科质量监测工具,逐步建立起中小学生学习质量的监测体系和数据库。
六是建设高水平专业化督学队伍,为教育督导工作提供保障。要进一步完善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健全国家督学制度,做好国家督学换届工作,确保国家督学队伍有效参加教育督导工作。召开督学责任区经验交流现场会,积极总结推广经验做法。